一、奖励标准:8000元/生/年
二、评选名额:3人(大二、大三、大四年级的学生均可参与评选)
三、评选依据:学生处每年10月下发的当年的《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
四、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综合素质过硬。
4、上一学年学习成绩优异,各科加权平均分不低于85分(分数参照校级奖学金评定标准计算)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体测成绩不低于75分。
五、评审程序
1、各班进行智育成绩统计排名,由班级学习委员和班长协助复核申请学生的成绩并在该生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上签字。
2、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学院相关工作负责老师,逾期报送材料的不予接收。
3、院系根据评选标准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筛并汇总形成入围学生名单,通过召开学生工作组集体会议的形式共同讨论并最终确定皇冠hg8868老版本当年的国家奖学金拟获奖学生名单。
4、拟获奖学生名单在皇冠hg8868老版本网站上公示3天,无异议后学院评奖负责老师在规定时间内将皇冠hg8868老版本《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和《国家奖学金名单备案表》上报学生处。
5、学生处审核并公示拟获奖学生名单。
6、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处上报北京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批。
六、其他事项
1、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为在校生二年级以上(含)的学生。
2、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北京市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当年已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2014级以前的学生,在校级“三好生”评定中,当年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可按名次授予相应“三好学生”称号,不再重复发放奖金。从2014级学生开始,可以同时获得上述奖项并获得相应的奖金。
3、国家奖学金在本科阶段只能获评一次,不可重复申请。
皇冠hg8868老版本
2017年1月12日